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。近年来,甘南州临潭县深入践行法治思想,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,不断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和法律救济渠道。一个普通公民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的经历,正是法治进步的生动缩影。
2026年2月,临潭县群众胡银宝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受伤,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依法接受了伤情鉴定。经临潭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胡银宝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。案件发生后,胡银宝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,先后向公安机关提出诉求、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——这些程序都是法律为每一个公民提供的救济渠道。
2026年5月,胡银宝向临潭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立案监督申请,并补充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。临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后,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查,并于近期作出了审查结论。对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,当事人应当予以尊重。
法律的公平正义,不仅体现在每一份法律文书的字里行间,更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。近年来,甘南州聚焦群众“急难愁盼”,深入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临潭县也积极贯彻中央、省委和州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,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
与此同时,我们也看到,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能,是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对于当事人依法提出的申请,检察机关依法审查、依法答复,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。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,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、依法行使救济权利,本身就是法治进步的体现。
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,每一个公民都是参与者,也是见证者。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,让公平正义的温暖传递到每一个人心中——这是我们共同的期待,也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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